2010年08月09日18:03財經網洪振快我要評論
洪振快 歷史學者
對於郎鹹平先生,本人原無任何交往,自然也談不上交惡,因此,在其博客上看到這篇文章(http://blog.caijing.com.cn/expert_article-151249-2378.shtml)已近半年,雖覺問題實在太多,簡直難以想像一個學者竟會如此無知和妄言,但還是不能下定決心撰文辯駁。最近,看到7月31日《新京報·書評周刊》上對其的采訪,郎鹹平仍在大言不慚地說“我所做的研究全部來自最原始的資料”,這實在是讓人難以忍受了:一個人不管名氣多大、學問如何,總得有基本的做人准則——誠信(“信”者,人言也,人言曰信,不信,則自認非人之所言),不能欺騙讀者。看看《郎鹹平說:新帝國主義在中國》中的這個例子,就知道其所做的研究是不是“全部來自最原始的資料”了?
說明:【】內為對其原文錯誤的辨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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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多年前,大清王朝靠茶葉出口源源不斷地創造著貿易順差,英國人為此不得不從墨西哥籌措白銀【墨西哥是西班牙殖民地,墨西哥銀礦從來都是屬於西班牙的,英國人如何從墨西哥籌措白銀?】,才能持續向中國采購茶葉。全球範圍內的這麼折騰,到頭來還要把白銀源源不斷地運到中國,英國人當然不甘心,於是他們搞出了一個兩步走的計劃。
首先,從東南亞搞到鴉片【英國人販賣的鴉片絕大部分產自印度,印度是東南亞嗎?】,然後走私到中國,通過鴉片貿易把中國人的白銀再賺回去,從此就再也不用費勁去墨西哥挖銀礦【英國人什麼時候去墨西哥挖過銀礦?】了。最後搞得中國白銀大量外流【白銀大量外流是一個俗見,實際上流出白銀又有多少?需知西方和日本白銀流向中國已有兩三百年,按弗蘭克《白銀資本》的說法,到1800年已有16億兩白銀流入中國,而中國出現貿易逆差乃是自1823年開始,有貿易逆差不等於白銀大量外流,因為英國人向中國購買茶葉等貨物也需要白銀,只有兩相抵消之後才有可能外流。專業研究表明,白銀大量外流與歷史事實嚴重不符,禁煙派的主張本來是未經仔細調查而作的猜測和妄言。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金融系賀力平先生的《鴉片貿易與白銀外流關系之再檢討——兼論國內貨幣供給與對外貿易關系的歷史演變》[《社會科學戰線》2007年第1期]一文對此進行了深入的檢討,結論是1817~1838年因鴉片走私而外流的白銀大約是4084萬兩[平均每年僅約186萬兩],當時國內白銀貨幣存量大約是6億-11億兩,因此外流白銀僅占白銀貨幣存量的一個很小比例(3.6% ~6.7%),當時清朝政府體系內很多文官提出的“鴉片貿易引起大量白銀外流”的看法明顯誇大了事實,其中許多論述和結論是基於不正確的經濟分析。令人遺憾的是,一些當代學者在不同程度上仍然沿用舊觀點,很少仔細檢查所使用數據的適用性和准確度。】,林則徐上書說這樣不行,再這麼下去就要亡國了【林則徐說“若猶泄泄視之,是使數十年後,中原幾無可以御敵之兵,且無可以充餉之銀”。林說無可以充餉之銀、無可以御敵之兵,並沒有說要亡國,說要亡國也明顯是誇大之詞。這裡存在一個嚴重的認識誤區,即認為鴉片泛濫可導致亡國,至今有些人仍這麼認為,但是這卻是被歷史證實是錯誤的認識,鴉片泛濫的危害並沒有那麼大。因為鴉片戰爭失敗,事實上給了鴉片泛濫的機會,此後不僅外國鴉片走私,本國也大量載種,一直到解放初為止。1837/8度運到中國的鴉片為34373箱,實際消費為28307箱,一箱為80色爾[Seer,印度度量衡名],每色爾為0.933公斤,因此鴉片一箱為74.64公斤,28307箱約為21.13億克,若以全國人口四萬萬即4億來算,人均消費不過5克,顯然並不會導致人人都是鴉片煙鬼。由於鴉片戰爭失敗,鴉片實際上失禁,1879年全國消費鴉片達408217擔(1擔=133.3磅,1磅=453.6克,1擔=60465克),共246.83億克,是1839年的12倍。1906年全國消費鴉片估計更是高達805399擔,是1839年的23倍。即便如此,1906年的中國人都成鴉片鬼了嗎?1906年鴉片如此泛濫,導致亡國了嗎?鴉片作為毒品,自然是要堅決反對的。但是,也不要把所有人都想像成鴉片煙鬼。據估計,真正的重度吸食者,在20世紀初可能有幾百萬人,但在4億人口中的比例,並沒有想像的那麼高。現代社會中,藥物上癮人口的比例,應該不會遠低於20世紀之前的鴉片上癮者。當時重慶的傳教士做過調查,在300位建築工人、木匠、體力工作者中,只有5、6人吸鴉片。在1883-1893年間,上海警察局的男性犯人中,有21%吸鴉片,女犯人中有8%。這表示吸食的普遍度並沒有印像中那麼高。真正重度的上癮者,在人口比例中不超過2%。事實上,鴉片還有其它用途,比如用於治病,對止痛、退燒等很有幫助,20世紀之前,鴉片是方便、普遍、相對廉價的重要醫療物,通稱為土藥。在1879-1906的時候,估計每年用於治病的鴉片為2.5萬擔到3.37萬擔,約占總消費量的4%-6%。此外,晚清的鴉片消費中大量是中國自產的,進口呈越來越小的趨勢。1879年,從外國進口的鴉片,總量約98535擔,僅占總消費額的約四分之一。1906年,外國進口的數量大減到54117擔,僅占消費總額的十五分之一(約6.7%)。關於鴉片的消費和錯誤認識,參見美國學者Newman, R.K. (1995): Opium smok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, Modern Asian Studies, 29(4):765-94.及台灣學者賴建誠《中國經濟史的趣味》一書有關介紹】。於是道光派他去廣東調查【不是調查,是禁煙】。林則徐到了廣州以後,新官上任三把火,第一把火就把煙館燒了,第二把火燒了煙槍,第三把火就把鴉片給燒了。【“三把火”之說純屬胡扯,煙館、煙槍只有可能是一起燒,哪裡能分第一把火、第二把火,先燒煙館、再燒煙槍?】英國人不爽了,於是派艦隊來,來了不跟林則徐過招【怎麼沒有和林則徐過招?在廣東不是開戰過嗎?後來不過是英國人戰略北上,不在廣東打了。對於所謂“不跟林則徐過招”,茅海建《天朝的崩潰:鴉片戰爭再研究》有詳細的駁斥,這裡就不贅述了】,直接開到南京【鴉片戰爭從1840年6月28日英軍封鎖珠江口始,到1842年8月29日簽定《南京條約》止,斷斷續續,前後歷時二年多,哪裡一開始就直接開到南京?1840年8月11日,英軍艦隊曾開到天津海面的白河口,投遞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致清政府的照會】,把京杭大運河給封鎖了,這下北京城裡的糧食供應就斷了【京城糧食也不是完全由京杭大運河漕運而來,早有漕糧海運之議了,何況即便沒有漕糧北運,京城糧食也會從華北、東北各地運去,怎麼可能就斷了呢?】,最後大清王朝派出首席談判代表琦善簽訂了《南京條約》。【1840年11月29日,琦善到達廣州,以兩廣總督身份與英方談判,曾與義律商定《穿鼻草約》,1841年3月13日被“革職鎖拿,查抄家產”。簽訂了《南京條約》的“首席談判代表”不是琦善,而是欽差大臣、廣州將軍耆英[和乍浦副都統伊裡布],時在1842年8月29日】
《南京條約》一共四條【《南京條約》總共13條,連這樣最基本的知識都不知道嗎?若不知道,只要在百度、谷歌上搜索一下就可以看到原文了,難道連這樣基本的功夫都不做?】:割地、賠款、開放通商口岸、協定關稅。【《南京條約》所含內容何止這四點】當時道光皇帝看了這四條,不是勃然大怒,也不是覺得愧對祖宗【道光原先的打算只是“賞借”香港給英國人,條約簽訂後已是沒有辦法,只好默認,對於領土完整,那個時代的人一向強調“金甌無缺”,失去香港使得金甌有缺,恐怕還是覺得愧對祖宗的,當他聽到琦善打算將香港讓給英國人時已是覺得“實為駭人聽聞”,“忽聞海疆要地,外夷竟思主掌……實不勝憤恨”,得知條約時豈有不怒、不愧之理?】,而是大發感慨:琦善呀,你這個首席談判代表太有才了,這麼幾個條款就把那麼多總兵都趕不走的英國人送走了。於是道光即刻下令,林則徐退休,琦善封賞【完全不了解鴉片戰爭的過程,林則徐早在鴉片戰爭的第一個階段就被撤職,後被發配新疆充軍了,哪裡等到《南京條約》簽訂之後才退休?琦善都被抄家了,而且早在《南京條約》簽訂之前,還談什麼封賞?】。
為什麼道光皇帝覺得很劃算呢?
第一條,他一看英國人要的不過是一個從來沒聽說過的小島,叫香港島,比今天的香港小多了,只不過是一個小島。當時的對外通商城市是廣州,香港島不過是個不毛之地【何謂“不毛之地”?香港當時雖然“只是一個散布著由葦席和竹子搭蓋小屋的棚戶區”,但無論如何都不會是“不毛之地”,琦善曾向道光報告這個地方位置十分重要,所以道光上諭中有一段話:“香港地方緊要,前經琦善奏明,如或給予,必至屯兵聚糧建台設炮,久之覬覦廣東,流弊不可勝言”。】,算得了什麼?我泱泱大國,送給他就是了。【道光對領土還是很看重的,聽說琦善私自允許將香港租借給英方,“接閱之下,不勝駭異……欽差大臣琦善與之說定讓給,實為駭人聽聞……忽聞海疆要地,外夷竟思主掌……實不勝憤恨”,因此而立馬宣布將琦善即行革職鎖拿】
第二條,賠款。這也無所謂,才二十多萬【是“二千多萬”吧?】,攤派給廣州十三行就是了,十三行的老板個個身家都上千萬兩白銀。【鴉片戰爭賠款是2100萬銀元,其中賠償燒毀鴉片600萬,“商欠”300萬,賠償英軍軍費1200萬。其中“商欠”自然要攤派到廣州十三行老板頭上,其他的卻是國家財政負擔,國家財政其實是全國老百姓的錢。廣州十三行老板也不是個個都很富有,台灣學者林國棟有過細致研究,十三行老板絕大部分都破產了,身家千萬兩白銀的只有伍氏的怡和行和潘氏的同文行,哪裡能“個個身家都上千萬兩白銀”?】
第三條,通商口岸多開放幾個就是了【清初曾經有4個口岸,乾隆年間變成單口通商,只允許開放廣州,《南京條約》規定五口通商,是英國人用槍炮逼開的,就大清帝國的思維,是不希望多開口岸的,“多開放幾個就是了”並不是當時的真實心態。】,反正廣州開放了一百多年也沒出什麼大事兒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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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郎鹹平的原文,按word字數統計,總共670個字符(連標點計算在內),幾乎是每句話都有錯誤,真是難以想像這樣的文字出自學者之手。該段文章是其《新帝國主義在中國》的序言,一本書的序言如此,其內容如何讓人信任?
7月31日《新京報》上刊出的對郎鹹平的采訪,《新京報》記者問:“在身兼數職的情況下,你的書以每年四五本的速度出版,為什麼能保持這麼快節奏的出版速度?”郎鹹平回答說:“我所做的研究全部來自最原始的資料,我有十幾個人在幫助我收集案例和資料。以這種情況來說,我現在出書的速度還是慢的。”
從上面的例子可知,所謂“所做的研究全部來自最原始的資料”顯然是謊話,沒有一點誠信,如果依據的是“最原始的資料”,怎能連《南京條約》是幾條都不知道?連“首席談判代表”是誰都不清楚?
從以上的例子還可以看出,郎氏對鴉片戰爭的史實根本就一無所知,對歷史知識也非常缺乏(如果說文中關於“白銀外流”、“亡國”的觀念需要深入的歷史研究才能辨析,像郎鹹平這樣的非專業學者難以要求,但“英國在墨西哥挖銀礦”之類的普通知識錯誤怎能出現,這既是歷史常識,也是據說屬於郎鹹平強項的西方金融史知識,何以會弄出這樣低級的笑話?),否則就不會出現每句話都有錯的局面。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,這本是一個學者應有的基本學術品格。對不知的東西不去求知,而是在無知的情況下妄言,這樣的為學態度,其觀點如何能夠讓人相信?一年出四五本書還嫌不夠快、賺的錢不夠多,“有十幾個人在幫助我收集案例和資料”,如何保證這十幾個人收集的案例和資料是可靠的?學者治學,史料、資料的真實可靠性的辨認是第一步功夫,連這一步都沒有做好,如何能保證結論的可靠?以不可靠的資料和結論去忽悠人,置學者的良知與誠信於何地?返回騰訊網首頁>>
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
洪振快:郎鹹平為何如此無知和妄言?
18:23
bigca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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